从事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,在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规程后,才能进行实际操作。 1.从事电工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(1)身体健康,精神正常。凡患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气喘病、神经系统疾病、色盲疾病,或者听力障碍、四肢功能有严重障碍者,不得从事维修电工工作。 (2)获得低压电工操作上岗证。 (3)掌握触电急救方法。 2.人身安全知识 (1)在对电气设备、线路进行维修或安装操作时,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规定。 (2)操作前,应对所用工具的绝缘手柄、绝缘手套和绝缘靴等安全用具的绝缘性能进行测试,有问题的不可使用,应马上调换。 (3)进行停电操作时,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切实采取防止突然送电的各项安全措施,如锁上闸刀,并悬挂“有人工作,不许合闸!”的警告牌等,绝不允许约定爵间送电。 (4)操作时,如果邻近带电器件,应保证有可靠的安全距离。 (5)在进行登高作业前,必须仔细检查登高工具(如安全带、脚扣、梯子)是否牢固可靠,未经登高训练的,不允许进行登高作业;高处作业时,应使用安全带。 (6)当发现有人触电时,应立即采取正确的抢救措施。 3.设备运行安全知识 操作各类机械、设备工具时,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。 相关文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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